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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项目
2017年秋季关于选派全日制本科生赴法国巴黎十一大交流的通知
查看次数: 类别:欧洲项目 发布日期:2017-04-13

法学院:

根据我校与法国巴黎十一大的交流协议,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于2017年秋季赴法国巴黎十一大交流学习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人条件:年满十八周岁;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二、大三学生。身心健康、德才兼备、品学兼优,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学习目的明确;无受处分记录;国际交流部志愿者优先推荐。

二、申请材料:

1)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(境)学习交流申请表》

2)中英文成绩单原件一份(由本科生院出具)

3)在读证明原件一份(由本科生院出具)

4)绩点证明原件一份(由本科生院出具)

5)国际有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一份

6)护照复印件一份

三、名额:2名。

四、教学语言:法语。

五、语言要求:能适应全法语教学环境;须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有效期至少至2017年9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(法语TCF或TEF成绩单,B2及以上)

六、留学时间:一学年(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)。

七、费用:在法国巴黎十一大期间免学费,校方协助学生申请住宿,学生需自理住宿费、生活费、健康医疗保险等。同时,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。未办理退宿手续,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。

八、学分互换根据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
九、其他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:http://www.u-psud.fr/fr/index.html

十、校内申请方式:在线申请http://ws.whu.edu.cn/,请申请学生在2017年4月24日前完成并提交,提交后打印《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申请表》。

注:在线申请时需扫描材料并上传至申请系统,系统操作手册详情见附件点击下载此文件

烦请学院外事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学院按序推荐名单(院领导签字盖章)、学生申请材料及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申请表》(签字盖章)于2017年4月24日前交信息学部国际交流部公派学生事务办公室104室,并在学院(系)网上公示。逾期不候。

咨询邮箱:intoffice@whu.edu.cn黄晓慧老师

咨询时间:每周一、三下午2:30~5:00

国际交流部

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

2017年4月13日

(来源: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;撰写人:黄晓慧;审核人:陈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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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(本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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