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56银河国际在线(中国)有限公司

通知公告 /
通知公告
2019年(下)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
查看次数: 类别: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:2019-10-24


各相关单位:

“2019年(下)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”评审会议已于近期召开。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六大学部学院代表组成。评审委员会审议并确定了本次奖学金评审原则、资助名单和额度。

一、 评审原则

依据《武汉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结合历次评审情况和本次评审会意见,特将本次奖学金的评审原则说明如下:

1. 奖学金的资助额度综合考虑交流学习的类型、目的地和交流时长等因素予以区分。重点支持赴世界一流高校交流学习的本科生,特别是赴世界综合排名前十的国(境)外高校进行学期学习的本科生;

2. “珞珈优秀交流奖学金”申请人,学习时限应达到四周(含)及以上(参加国际会议、国际竞赛或文艺演出和交流的除外);

3. 扩大本科生受益面,申请多个出国(境)交流项目奖学金的学生将保留额度最高的项目(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、比赛、演出等另行计算);

4. 积极鼓励培养单位自主开发出国(境)项目,结合专业学习与实习实训,成建制选派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;

5.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国内单位资助的申请人,不再予以资助,获得外方资助者除外;

6. 原则上,学生完成国(境)外交流学习后方可申请奖学金(学期交流项目除外),并且应在返回后半年内完成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;

7. 以经学工部认定的贫困生名单为准,在一般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对贫困生进行叠加资助;

8. 针对2019年11至12月出国(境)交流学习或参加国际会议的本科生,因申请条件和时间等问题未能参加本次申请的,可以申报2020年上半年的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。

  二、评审结果

本次评审拟获奖名单将在国际交流部官方微信平台“武汉大学海外学习”(见文末二维码)予以公布。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天(2019年10月24—28日)。如对评审结果存在任何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交流部反馈。联系人:刘老师,电话:68770701,邮箱:intoffice@whu.edu.cn

三、其他说明

为避免影响本次奖学金的后续发放工作,请相关培养单位确保获奖学生的出国(境)交流学习活动在学校“外事管理系统”中完成登记备案。


  


         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

         2019年10月24日


copyright @ 2019 . All rights Reserved. Site Best Viewed in 1920*1080 and IE 6.0+
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(本部)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 文理学部 行政楼东北附楼   邮编:430072  电话:027-68753511


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 学生出国事务办公室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 信息学部 求是大道学生出国(境)事务办公楼    电话:027-68779092


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 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中心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 信息学部 求是大道 国际交流服务中心     电话:027-68771851

Baidu
sogou